今天,久違的老弟再次敲了我的facebook,向我訴說與他同寢室的弟兄有多麼討厭,以至於他現在看到對方嘴臉的時候,恨不得拿針刺向對方,而為什麼會找上我向我訴苦?原因很簡單,因為我也認識他的弟兄。在兩個月前,老弟是這麼跟我說:天啊!老哥我跟一個弟兄非常好,我們彼此互相幫忙,而且這個人你也認識!世界真小!我覺得好開心:-)(我不誇張!真的會有那樣的語氣讓你肯定他在電話那頭一定是這種表情。)於是乎你靜觀其變,因為你不覺得事情有你想的那麼單純,原因其實是出在另外一個人。於是乎一個月前,我開始聽到老弟開始產生抱怨,甚至問我這樣對嗎?但從討厭一個人的時候,你永遠都在跟你自己產生拉鋸戰。你會不斷的跟自己的道德與標準爭執,你會害怕是自己偏頗的個性以致於造成這樣的局面,甚至從他的語氣當中你再也聽不到文字透露出那些花花草草、小太陽,充其量,你得到的盡是滿滿的烏雲與閃電。
於是乎我當然安慰他,並且告訴他,這不是他的問題,基本上;討厭一個人從來就不是一個問題,這只是一種結果,也就是一個句點。討厭一個人不一定有原因,就算有原因,那也只是充分的加強,你對這個人的討厭有多麼篤定!沒有一定要討好的人,甚至也沒有一定是受人喜歡的人。但我只能説對方的個性一直都在,他的確是做他自己,你也能夠說他自私,但是他也絕對沒有必要因為你而改變。所以問題回到了自己,自己是否成為足以不容易討厭人的人?
我們過著過度自由的生活,我們學會的表態,學會了為自己的不公去抗爭,在這種以自己為出發點的結果情況之下,我們逐漸學會了不欣賞,以及所有的不喜歡。於是乎你開始失衡喜歡的重量,你希望別人都喜歡你,但你卻不喜歡好多好多人,討厭那個教地理的老師,那個人看起來好噁心好髒,你懂得為自己的不喜歡說出理由,卻忘記了,如何說出喜歡別人的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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